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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市监通告〔2023〕65号
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
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对1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》(市监食检函〔2023〕246号),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。
咸阳市秦都区蹇锦宁花甲米线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
一、抽检基本情况
不合格项目:极性组分。加工日期:2023年6月29日。
二、处罚情况
经调查,该单位使用的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系使用时间较长,且反复加热导致。依据《《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,没收违法所得49.03元,罚款3000元,罚没合计3049.03元。
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10月23日
(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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